香港的法定货币为港币,港元与人民币汇兑比率约为0.88:1,具体见货币兑换。硬币由特区政府发行,分别为铜色的一角、二角和五角、银色的一元、二元和五元、以及镍铜色的十元。纸币10元主要由香港政府财政司发行,底色为紫色,另有少数绿色底的10元由中国、汇丰、渣打三大发钞银行发行,中国、汇丰、渣打三大发钞银行还负责20元、50元、100元、500元和1000元的纸币,20元均为蓝色,50元绿色,100元红色,500元棕色,1000元金色。
在香港银行进行货币兑换时,如未持有该银行户口,会被扣除50至100元不等的手续费,且不接受50元以下的人民币兑换,所以如欲兑换零钱,最好到找换店或酒店。但不同的找换店汇价有时会有较大差异,需细心查阅。根据香港的法例规定,所有兑换店必须展示汇率牌价,及向客人发出单据。旅客兑款前,应先查询清楚汇率和兑换旅行支票的手续费。香港是没有限制携带各种货币出入境的。外出游览时,适备小额钞票,因为有些小商店可能不设港币1000元的找赎。